本報訊(記者孫樂琪)市疾控中心日前發布新冠疫苗不良反應管理工作指引,要求區疾控中心要對明確為異常反應的受種者開展每日回訪。
指引要求,組織單位要主動關心受種者健康狀況,要通過單位已經建立的新冠防控每日健康監測等渠道主動了解受種者的健康狀況。如有受種者出現發熱超過38.5攝氏度以上、反復發熱或發熱持續時間超過48小時,或其它身體明顯不適癥狀(如腹瀉超過每日5次、反復惡心、嘔吐),組織單位應及時勸導其就醫,避免偶和其他疾病延誤治療。高度懷疑受種者的疾病與疫苗相關,除及時就醫外,應主動向接種單位或所在轄區疾控中心報告。
各接種單位要嚴格落實受種者完成接種后的30分鐘留觀制度,并要安排專人在留觀區流動巡視。發現有身體不適者要主動問詢,必要時請求現場急救人員協助處置。接到組織單位或受種者的不良反應報告后,要立即指導受種者進行對癥處置或臨床就醫,并要嚴格按要求做好信息報告,嚴格按照轄區疾控中心的要求,協助做好異常反應的追蹤回訪工作。
區疾控中心要在2周內完成疑似預防接種異常反應的調查診斷和分類工作。要對明確為異常反應的受種者開展每日回訪,了解最終轉歸情況。對分類待定的病例,在未明確診斷分類之前,應每日回訪,直至病例痊愈或明確排除異常反應診斷。接到嚴重疑似預防接種異常反應的報告時,要第一時間同時上報轄區專班、區衛健委和市疾控中心。